五必須指的是什么-五必須宣傳
什么是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規定,即:
①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
②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
③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
④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⑤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年以來,梅江公安緊緊圍繞主責主業,積極組織警力對轄區酒店、旅館等開展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專項檢查工作,通過定期檢查、突擊檢查、網上核查相結合的形式,全力推進旅館業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嚴密防范旅館業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自開展檢查工作以來,梅江公安先后共檢查旅館、賓館、酒店130家(次),約談13家,責令停業整頓1家。下步,梅江公安將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全面開展摸排整治,嚴格督促旅館業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依法嚴厲查處違規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違法行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七條規定,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系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場所運營單位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住宿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
廣大旅館經營者要嚴格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義務和主體責任,嚴格履行公安部關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熟知、熟練工作流程,共同構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社會環境。如遇下列可疑情況,應當馬上向公安機關報告:
1、成年人攜未成年人入住,無法說明身份關系或提供關系證明的;
2、異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與不同人入住等,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
3、未成年人醉酒、身體受傷、意識不清等情形的;
4、未成年人疑似存在被脅迫、被欺凌、被等情形的;
5、其他可疑情況。
(通訊員: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