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5日新聞聯播,2020年1月25日新聞聯播摘抄
新聞發布會現場
9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揮檢察職能 更有力促進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新聞發布會,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田金,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白芙蓉,介紹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典型案例,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副處長周海龍主持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
我省檢察機關始終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的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主動作為,從企業的需求出發,不斷創新方式方法,持續推動全省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今天我們很高興邀請到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田金先生,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白芙蓉女士,介紹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并通報典型案例,還將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首先,請田金先生介紹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
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田金
田金: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委、最高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三抓三促”行動,強化政治引領,服務中心大局,省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結合“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行動,將“更有力促進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作為全方位服務保障甘肅現代化建設的“七個更有力”之一謀篇布局,積極能動履職,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強化法律監督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全力打造安全、穩定、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務大局,全面部署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專項工作
省檢察院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黨中央、省委和最高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聚焦工作重點,細化工作措施,制定下發《甘肅省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提出36項具體舉措,并從突出“四個依法嚴懲”、堅決打擊涉企違法犯罪,注重“四個嚴格區分”、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企業,把握“四個司法原則”、護航企業規范健康成長,聚焦“四個監督重點”、維護涉企執法司法公正,加大“四個工作力度”,提升助企紓困服務質效五個方面,準確把握檢察機關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著力點和關鍵點,認真履行檢察職能,推動不斷優化甘肅營商法治環境。
二、立足本職,以檢察辦案質效彰顯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檢察力量
一是依法嚴懲各類侵犯企業權益犯罪。全省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批捕、起訴職能,依法嚴懲破壞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類犯罪,突出依法懲治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犯罪,今年1至9月,共批捕273件370人,起訴637人,幫助企業挽回損失1462.75萬元;同時依法加大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犯罪以及背信損害企業利益犯罪的懲處力度,共批捕17件20人,起訴36件49人,努力營造安全穩定的市場環境。
二是堅持寬嚴相濟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全省檢察機關全面貫徹最高檢“規范辦理涉民企案件執法司法標準11條”,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對涉經營類案件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的,依法不捕90人,不訴43人,變更羈押強制措施18人,盡可能減少司法辦案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三是持續強化法律監督,全面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偵查監督,常態化開展涉民營企業經濟犯罪案件 “掛案”清理工作,今年持續清理立而不偵、久偵不結涉企“掛案”31件,其中撤案25件,依法起訴6件。今年1至9月,依法監督公安機關立案38件,監督撤案61件,加強對涉民企債務糾紛、股權分配、知識產權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監督,提起抗訴及再審案件89件,切實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四是不斷加大對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犯罪的懲治力度。全省檢察機關各市級院全部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融合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建立專業團隊,有力打擊侵犯涉企知識產權犯罪。今年1至9月,共受理審查逮捕涉企知識產權案件33件74人,受理審查起訴45件101人,努力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創新成果。
三、能動履職,以更強擔當精神推動企業合規改革工作
一是綱舉目張,確保涉案企業合規機制良性運行。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是做實平等保護、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了由省法院、省工商聯等十家單位組成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委會,牽頭制定了《甘肅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實施辦法(試行)》,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案件刑事訴訟全流程規范運行。面向社會遴選涉金融、財稅等10個領域的專業人才,全省組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26個,共有各領域專業人才932人,夯實了專業化基礎。截至目前,省、市兩級檢察院實現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和專業人員名錄庫全覆蓋。
二是加大辦案規模,確保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實效。辦案過程中,全省檢察機關準確把握改革內涵,將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有機結合,通過企業合規第三方機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涉案企業,督促做出合規承諾、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為依法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提出量刑建議的重要考量,促進涉案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截至今年9月,共辦理企業合規刑事案件128件,涉及企業153家,依法對163人不起訴,對49人提起公訴,同時向法院提出輕緩刑量刑建議,確保了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拓展渠道,盡我所能傾盡全力幫助企業解憂紓困
一是認真開展“千人進萬企”、領導干部“包抓聯”企業實地走訪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檢察院引導全省檢察干警主動服務經營主體,積極開展“千人進萬企”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及領導干部“包抓聯”企業工作。按“檢察長幫大型企業,其他干警幫中小企業”要求,全面落實“兩個全覆蓋”,扎實開展檢察“七必訪”,目前,省檢察院包抓聯干部已實地走訪企業181家,收集企業問題訴求、意見建議,提供法律服務70件次,全省檢察干警走訪企業4062家,收集問題線索566件,解決問題212件。
二是依托信息平臺長期線上收集涉企線索問題。借力數字檢察,充分發揮“甘肅省檢察機關 甘肅省工商聯系統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作用,收集民營企業反映的各類問題線索105件,并進行快速分流、依法受理、優先辦理,已辦結并反饋企業86件,努力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五、溯源治理,全面提升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工作水平
一是積極創新,以數字檢察建設助力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省檢察院正在積極研究搭建保護營商環境嚴打經濟犯罪類案數字模型,充分運用“類案為主、數據賦能”智慧檢務辦案模式,強化行刑銜接,實現工作協同、資源共用、數據共享,推動經濟犯罪類案辦理,進而促進社會綜合治理,最終優化營商法治環境。
二是有的放矢,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調查研究。為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部署,省檢察院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調研組,深入企業走訪調研、與企業家及一線職工進行交流,對收集到的2560份針對民營企業家的問卷調查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對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找準服務保障營商法治環境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為更有力促進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工作提供方向依據。
三是廣泛宣傳,營造保護民營經濟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省檢察院積極融入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大局,向省委、省人大匯報全省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分析梳理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先后制定并下發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宣傳手冊姊妹篇及《民營企業刑事法律風險提示》等普法資料,在全省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問卷調查活動,幫助民營企業防范法律風險。充分發揮指導性案例的引領、指導和示范作用,編發全省保護民營企業典型案例12件。充分運用傳統和新興媒體,大力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舉措和成效,努力營造全社會保護民營經濟的濃厚氛圍。
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最高檢的工作部署,緊盯重點,科學謀劃,忠實履行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加大服務力度,增強服務質效,努力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法治環境,為助力全省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主持人:
感謝田專委的介紹,下面請白芙蓉女士通報典型案例。
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白芙蓉
白芙蓉:
案例一
段某、薛某職務侵占案
【關鍵詞】
職務侵占 抗訴改判 金融風險防范 檢察建議
【要 旨】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私財物,不僅造成金融機構財產損失,同時也反映出金融機構管理制度不健全,內部監督不到位等問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兩級院接續抗訴,精準打擊金融系統“內鬼”犯罪,并針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一、基本案情
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段某在擔任慶城縣某金融機構營業部柜員、金庫管理員、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辦理虛假現金存款業務的手段,向自己控制的個人銀行賬戶內虛假存入資金99筆,共計552余萬元。段某與薛某共同利用二人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假存款、虛假資金調撥方式,用單位資金歸還段某的私人借款370萬元,造成某金融機構損失370萬元。段某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涉案金額922余萬元,其中與薛某共同職務侵占涉案金額370萬元。
2019年11月26日,慶城縣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段某、薛某提起公訴。2020年7月慶城縣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五年;認為薛某直至案發對段某套取資金的行為不知情,雙方之間無共同犯罪故意,更無幫助犯罪的實行行為,宣告薛某無罪。
2020年8月25日,慶城縣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2021年4月22日慶陽市檢察院依法支持抗訴,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2022年3月22日慶城縣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0萬元;判處薛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宣判后二被告人提出上訴,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檢察履職情況
(一)履行審判監督職責,精準抗訴獲改判。本案一審判決段某犯挪用資金罪、薛某無罪后,慶城縣檢察院以段某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且無歸還意愿,看似挪用實為侵占,薛某與段某相互勾結,共同侵占370萬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提出抗訴。慶陽市檢察院決定支持抗訴,組織聯席會議修正完善抗訴理由,確保抗點精準,抗訴理由全面充分。二審法院采納抗訴意見,案件發回重審。慶城縣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深入討論進一步補強證據,最終法院依法改判段某、薛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相應刑罰。
(二)辦案過程精細化、辦案質效精品化。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中注意細節,對于發現遺漏的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及時向偵查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列出細致詳盡的補偵提綱,督促公安機關按要求落實,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充分發揮公訴引導偵查作用,確保案件事實清楚、性質認定準確。
(三)能動履職,溯源治理見成效。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被告人所在金融機構存在金融監管漏洞,檢察機關依法向某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完善金融監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和制約。同時向具有監管職能的慶陽市銀保監局也制發了檢察建議,被建議單位均采納檢察機關建議并整改落實。
三、典型意義
一名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短短幾年內累計侵吞資金近千萬元,直到工作崗位調整手續交接時才被發現,案發原因值得深究。檢察機關堅持能動履職,充分運用多種法律監督手段提升辦案質效;針對辦案中發現金融機構監督制約機制不全、不實,日常管理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及時向金融機構及其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被建議單位真正認識到風險隱患并及時整改,達到以案促治、主動創穩,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的目的。
案例二
鄧某職務侵占、詐騙案
【關鍵詞】
羈押必要性審查 公開聽證 追贓挽損 檢察建議
【要 旨】
檢察機關積極履職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主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堅持目標導向,多措并舉積極追贓挽損,守護好民營企業的“錢袋子”;同時延伸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制發檢察建議,助推企業防范化解風險。
一、基本案情
平涼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系平涼市招商引進的重點民營企業,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住宅裝飾等業務。2021年1月,被告人鄧某利用在公司擔任銷售顧問的職務便利,私下收取業主李某繳納的購房尾款62萬元,未按公司規定交付公司財務賬戶,非法占為己有,后逃匿,所得款項用于網絡和個人揮霍。后鄧某以出售自己名下房屋償還李某的購房款為借口,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需要費用為由向李某的妻子馮某借錢,騙取馮某財物8000元。2022年5月27日,平涼市崆峒區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詐騙罪對鄧某提起公訴。同年6月23日,平涼市崆峒區法院以鄧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犯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1000元。
二、檢察履職情況
(一)積極追贓挽損,守護民營企業的“錢袋子”。辦理此案時,檢察官積極與涉案各方溝通協調,充分向鄧某及其家屬釋法說理,激勵和引導其主動退贓退賠,最終鄧某表示認罪悔罪并退賠全部損失,其家屬也積極籌措資金退賠全部非法所得,依法維護了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二)依法能動履職,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在案件證據固定、被害企業損失已挽回、雙方達成刑事和解的情況下,檢察機關依法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邀請公安機關、被害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代表意見,向公安機關發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意見書,建議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采納意見,對鄧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三)制發檢察建議,推動民營企業合規經營。檢察機關通過“調研、監督、落實、普法”四步監督工作法,實地走訪并與被害公司法定代表人座談,詳細了解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及面臨的困難,就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督促企業切實整改、強化管理。該企業采納檢察機關建議并完成整改。
三、典型意義
(一)檢察監督助力企業發展,將追贓挽損貫穿辦案全過程。檢察機關通過引導公安機關固定證據,準確認定案件性質,將追贓挽損貫穿于刑事訴訟全過程,打擊犯罪和積極追贓挽損并行,幫助企業挽回損失,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提高民營企業獲得感。
(二)精準施策開展教育轉化,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共存。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刑事和解、羈押必要性審查等法律規定,在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同時,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變更鄧某的強制措施,保障其合法權利,體現司法寬和、謙抑,釋放司法善意。
(三)充分延伸檢察職能,深入推進民營企業合規經營。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做深做實做細訴源治理,提升治理效能。結合辦案扎實開展調查研究,查找行業領域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向案發單位、有關部門提出加強管理、建章立制的建議,通過檢察建議、普法宣傳等形式,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達到辦理一個案件、解決一類問題、治理一個行業的效果。
案例三
霍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關鍵詞】
假冒注冊商標 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 綜合履職 一體保護
【要 旨】
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機制作用,通過檢警協作強化案件證據、事實、情節的認定,準確把握案件定性,提升辦案質效。同時,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作用,堅持辦理知識產權案件“四大檢察”集中統一履職,有力提升打擊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力度。
一、基本案情
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霍某某租賃房屋并購置灌裝假酒工具,購買廉價酒、外包裝、防偽標貼等,以次充好,通過用廉價酒勾兌灌裝的方式,加工生產假冒“貴州茅臺”“五糧液”“五糧春”“劍南春”“國窖”等注冊商標的白酒,并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31余萬元。2022年4月24日,偵查機關從被告人制售窩點查扣假冒名酒1608瓶,制假工具、假冒商標及包裝材料。經鑒定,以上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107余萬元。
2022年12月25日,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霍某某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23年3月15日,金昌市金川區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霍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判處霍某某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95.32萬元、銷毀假酒費用4325元,并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二、檢察履職情況
(一)深挖犯罪線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建議公安機關查證霍某某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情況,查明從霍某某租賃房屋處扣押的白酒紋理標、瓶貼、二維碼防偽標等物品的來源,及時固定聊天記錄、收款憑證等電子證據,對案件準確定性。
(二)準確適用證據規則,確定非法經營數額。因被告人霍某某對銷售數量及金額拒不供述,且沒有銷售記錄。檢察機關全面收集客觀證據,輔以言詞證據,通過訊問被告人、嚴格審查同案人供述、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轉賬記錄及司法鑒定意見等措施,核實已銷售假酒的金額,查明未銷售假冒白酒價值,最終確認霍某某非法經營數額達139余萬元,依法有力指控犯罪。
(三)發出訴前公告,同步開展公益訴訟審查。檢察機關受理案件后依法及時向“劍南春”“五糧液”等注冊商標權利人送達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同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公益訴訟部門審查,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監管履職不到位問題,啟動行政公益訴訟審查程序發出檢察建議3份。
(四)提出檢察意見,做好監督“后半篇”文章。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對潘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檢察意見,對潘某某等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典型意義
(一)一體履職,準確認定犯罪事實。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充分利用偵監協作辦公室這一重要平臺和抓手,通過審查證據材料、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提出意見建議,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的意見建議,圍繞假冒白酒、商品標識來源、假酒生產情況等進一步收集、固定證據,查明霍某某既有生產行為,又有銷售行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二)綜合履職,打擊知識產權犯罪。辦案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集中統一履職制度優勢,嚴厲打擊侵權假冒刑事犯罪,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通過刑事追責和公益訴訟共同發力,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提升知識產權綜合保護質效。同時,積極履行知識產權檢察保護行政監督職責,督促行政機關主動履職、依法行政,提升知識產權監管、執法履職的及時性、有效性,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一體保護。
(三)能動履職,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檢察機關積極邀請各權利公司維權打假工作人員在商標標識的使用和侵權認定等方面提供專業支持,并充分聽取權利人關于民事侵權賠償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權利人的訴訟參與度,更加充分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四
酒泉市肅州區檢察院運用大數據模型 提升法律監督效能
【關鍵詞】
信用卡詐騙 立案監督 大數據監督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要 旨】
檢察機關與金融機構合力構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件管理監督模型”,用司法力量助推金融機構解決因持卡人惡意透支等違法行為造成的催收難題,維護金融行業秩序和資金安全。
一、基本案情
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經調研發現,近年來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居高不下,一人多卡、“以卡養卡”、利用POS機非法套現現象普遍存在,信用卡逾期當事人被追責少,導致其對惡意透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后果沒有法律認識和敬畏,對金融安全造成很大隱患。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構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件管理監督模型”,通過銀對各銀行金融機構的大數據進行耦合,打破各家銀行之間有關透支信用卡不歸還的信息數據壁壘,發現信用卡詐騙線索140余條,督促銀行積極履行催收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起。
二、檢察履職情況
(一)深入調研厘清涉信用卡犯罪類案問題。2021年至2023年6月,肅州區人民檢察院共受理金融領域涉信用卡犯罪19件23人,其中妨害信用卡管理4件6人,信用卡詐騙15件17人,且發現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居高不下;一人多卡、“以卡養卡”現象普遍存在;利用POS機進行非法套現現象突出;持卡人對惡意透支信用卡構成犯罪主觀認識不足;信用卡逾期當事人被追責的較少。
(二)總結涉信用卡案件特征依法履行檢察不起訴權。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期間,本著追贓挽損的理念,邊審查邊催收欠款,結合透支金額、主觀惡性、還款情況等做出訴與不訴的決定。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結合轄區經濟特征,經檢委會討論,出臺《相對不起訴實施細則》,對于透支本金在十萬元以下、透支金額已全額清償的可以作相對不起訴。
(三)打破信息壁壘構建“信用卡監管管理模型”。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構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件管理監督模型”,通過銀對各銀行金融機構的大數據進行耦合,打破各家銀行之間有關透支信用卡不歸還的信息數據壁壘,建議被惡意透支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立案監督的方式,矯正公安機關辦案時存在的辦案角度自我鎖死、存在慣性思維等問題,充分發揮刑法預防、懲治犯罪的功能,更好的維護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維護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資源、促進不良資產的清收。同時,發揮檢察智慧和力量,與公安機關、銀保監局形成監督合力,共同促進社會治理、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
三、典型意義
(一)改變和影響了信用卡詐騙案件的辦理環境。金融機構提升了催收積極性,助力化解不良資產庫存,挽回國有資產的損失;公安機關以個人征信報告為基礎,對可能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實展開全面偵查,確保事實不遺漏,追贓挽損不缺位;檢察機關全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透支情況、主觀惡性程度、還款情況等,在事實無遺漏、打擊未缺位的情況下,嚴格依法做出訴與不訴的決定。
(二)參與社會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進一步提高了涉案經濟損失的追償力度,對“多行透支”行為、拒不還款,大額逃避債務的行為人從嚴促治,形成良好的打擊信用卡類犯罪的社會風氣,讓惡意透支者不敢逃,讓誤入迷途、失足者主動繳。
(三)模型成長空間較大可推廣適用。“信用卡監管管理模型”標準規則統一,可支持國有及各商業銀行的數據分析,通過已有數據分析,可發現信用卡管理監督的新問題,可以衍生新的監督模型,繼續拓展監督觸角。
案例五
張掖市某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甄某某、陳某某虛開發票案
【關鍵詞】
認罪認罰 企業合規審查 鄉村振興 公開聽證
【要 旨】
檢察機關聚焦鄉鎮產業發展問題,突出懲治重點,深入開展社會調查,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合規建設。將企業合規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檢察聽證等工作緊密結合,依法正確行使不起訴裁量權,既保障國家稅收不受損害,又激勵企業合法經營,助力鄉村振興建設。
一、基本案情
張掖市某供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供銷公司)主要經營:谷物、小雜糧等農產品收購、加工、銷售,甄某某系該供銷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系該供銷公司辦公室主任。
2015年,供銷公司獲批小雜糧深加工項目,項目金額840萬元,其中提供扶持資金560萬元,其余資金企業自籌,資金撥付方式為邊實施邊報賬。為了節約資金,甄某某采購設備時,與設備生產銷售廠家商定以不含稅價格購買設備,廠家不再向供銷公司開具發票。為從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甄某某安排時任辦公室主任的陳某某通過網絡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購買了無真實交易業務的虛假發票8張,金額53.63萬元,稅額8.3萬元,價稅合計61.94萬元,獲得財政撥付資金。經查證上述8張增值稅普通發票均系偽造,案發后供銷公司補繳了稅款。
2022年7月,公安機關以甄某某、陳某某涉嫌虛開發票罪移送張掖市甘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綜合犯罪事實、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情況,對供銷公司、甄某某、陳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二、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及效果
(一)主動履職,引導偵查,力求準確定性。在偵查階段,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偵查,及時對案件定性提出意見,協助偵查機關確定偵查方向,建議偵查機關追加供銷公司為單位犯罪。在配合中加強監督案件,在監督中體現配合,確保偵查取證合法有效,為啟動企業合規審查打下堅實基礎。
(二)實地走訪,把脈問診,啟動企業合規審查。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人員實地走訪供銷公司,了解到企業產品榮獲國家有機食品認證,公司也多次榮獲國家、省、市級榮譽,為當地農民增加就業崗位增產創收、推動農業發展、推進鄉村振興作出一定貢獻。企業涉案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意識淡薄、企業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實不到位。企業負責人主動向檢察機關提出合規申請,表示接受檢察機關建議并積極整改。甘州區檢察院從保護民營經濟、助推鄉村振興角度出發,根據案件社會危害程度、企業補繳稅款情況、對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貢獻,經層報省檢察院批準,決定啟動合規考察程序。
(三)上下聯動,突出重點,開展考察評估。本案中,甘州區檢察院通過張掖市檢察院向市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申請啟動第三方機制,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根據案件罪名、合規重點抽選具有財會、稅務、法律、企業經營等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組成第三方組織。兩級檢察機關組織召開合規考察評估工作會議,為企業和第三方組織搭建交流平臺,第三方組織成員從各自的專業角度對企業合規計劃提出修改意見。企業及時補充完善整改計劃,組織行政、財務部門梳理、修正現有管理和財務制度,充實財務人員,建立雙人報賬審批制度,完善財務報銷審批流程,聘請法律顧問,督促企業員工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增強遵紀守法、按章辦事的意識。經過三個階段的評估考察,第三方組織認為供銷公司已對犯罪行為作出補救,健全完善了規章制度,加強了法律風險防范,出具合規考察報告并報送檢察機關。
(四)全面審查,公開聽證,取得最優效果。供銷公司合規整改通過第三方組織評估考察后,甘州區檢察院根據企業完成合規整改情況、認罪認罰從寬適用情況擬對供銷公司、甄某某、陳某某作不起訴處理。2023年1月,檢察機關邀請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偵查人員、涉案企業負責人參加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參會人員一致認為,供銷公司通過合規整改形成了長效合規管理機制,同意檢察機關的擬不起訴意見。案件不起訴后,檢察機關在春耕備耕時節專程對供銷公司進行回訪,公司負責人介紹2023年公司總種植面積達到15000畝,比上年度增加2000畝,預計可為農民增收30%。
三、典型意義
(一)依法全面審查,確保企業合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實地走訪企業,結合證據進行釋法說理,確保企業積極配合合規審查,確保后續開展的企業合規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二)積極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企業合規中的主導作用。上下兩級檢察機關發揮合規主導責任,認真分析企業涉罪的深層次原因,找準企業在經營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風險,組織專業人員,為企業量身定制財稅管理+法治教育專項合規計劃,提出專業整改意見,雙向跟進企業合規整改進程、合規計劃落實情況,確保合規整改取得實效,及時回訪涉案企業,力爭企業合規整改到位。
(三)主動接受監督,努力提升檢察機關社會公信力。為保證檢察履職的公開公正,檢察機關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消除公眾對司法辦案的質疑,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以公開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案例六
甘肅某行政機關對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政處罰監督案
【關鍵詞】
同案不同罰 知識產權保護 營商環境 檢察建議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某縣行政執法部門對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銷售的“劍南春”“五糧液”“國窖1573”“五糧春”等四個品種的產品共計184瓶,經鑒定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貨值金額58920.00元。2022年1月,該行政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認定該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作出沒收假冒偽劣產品共計184瓶,并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期,該行政執法部門對銷售同類型“假酒”的某商行、某特產經銷部、某某商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認定銷售行為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對某商行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劍南春、國窖1573、五糧液1618、五糧液、五糧春共計63瓶(貨值金額50008元),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某特產經銷部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五糧液”等共計34瓶(貨值金額35200元),罰款3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某某商行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劍南春”等共計68瓶(貨值金額29194元),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2022年8月,根據《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某縣檢察院檢察機關依職權調閱了行政執法部門同期辦理的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4件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執法卷宗,全面審查該類案件法律適用及行政處罰情況。同時向行政執法部門調查了解同類行政處罰案件適用不同法律依據相關問題。檢索不同省份行政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厘清對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在多部法律均有規定時的法律適用問題。
檢察機關經審查后認為,行政執法部門對案涉貨值金額較大的某商貿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作出沒收假冒偽劣產品共計184瓶,并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但對涉案貨值金額低于某商貿有限公司的其他3家經營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作出沒收假冒偽劣產品的決定,并分別處于60000元、35000元、30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執法部門存在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并產生同案不同罰、過罰不當的后果,損害了行政執法公正性和權威性。2022年8月30日,檢察機關依法向該行政執法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依法糾正存在的違法行為;全面排查同案不同罰案件,及時進行整改,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嚴格準確適用法律,公正執法,維護法律權威。
2022年10月28日,行政執法部門書面回復了整改情況,對檢察建議全部采納,撤銷了行政處罰決定,并重新進行行政處罰,對案件辦理人員進行了問責,對同類案件進行了排查整改,召開專題會議統一了該類案件的執法標準,堅決杜絕同案不同罰的問題。同時,邀請檢察官對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提升辦案質量。
檢察機關在審查中發現向4家商戶提供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上線”(上游商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機關移送了相關線索。某縣公安局于2022年10月2日立案偵查,2023年5月21日向某縣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1名,同年5月28日某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
三、典型意義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白酒)既危害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又危害知識產權保護,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本案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作用,以個案監督向類案監督延伸,制發糾正違法檢察建議,推動相關行政執法單位精準適用法律、同案同罰,有效規范行政行為,維護法律權威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同時,檢察機關能動司法,打破就案辦案思維,行政檢察和刑事檢察協同發力,深挖隱藏的“上線”,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嚴厲打擊損害營商環境、知識產權保護、危害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既保護了相關企業的商標權,又凈化了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法治化營商環境,真正實現了監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實現法律監督和訴源治理的深度融合。
主持人:
感謝白主任的通報。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請記者朋友提問前舉手示意,并通報所在新聞機構。
央廣網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甘肅檢察機關為期兩年的“強化法律監督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主要采取哪些具體的舉措來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田金:
為扎實開展“強化法律監督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推動促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達到更高水平,甘肅省檢察院結合全省實際,主要通過以下十項舉措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一是依法懲治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各類刑事犯罪。依法嚴懲強攬工程、欺行霸市等犯罪,助力營造平安穩定的發展環境;依法嚴懲串通投標、強迫交易等犯罪,助力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依法嚴懲行政執法人員在市場準入、招商引資等環節索賄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助力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依法嚴懲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等犯罪,助力營造規范守法的社會環境。
二是嚴格區分涉企業生產經營類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注重嚴格區分涉企案件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非法經營犯罪與違法經營行為、科技創新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犯罪、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
三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依法審查逮捕、依法審查起訴、依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審慎決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訴、是否羈押。
四是全面加強涉企案件法律監督。堅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融合履職,打好監督“組合拳”,及時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當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等違法行為,健全預防“掛案”長效機制。監督糾正錯誤判決、裁定,監督糾正企業反映強烈的超期審理、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問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多維度、全方位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五是扎實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始終將案件辦理與促進企業發展結合起來,運用第三方機制和專業人員名錄庫,為企業提供更加精準的合規服務。通過巡回檢查、履職考核、合規監管加強對第三方組織履職的監督,防止權力尋租。探索推進涉案企業合規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不斷擴大改革成效。
六是不斷加大知識產權綜合保護力度。深入推進“四檢合一”和“雙報制”辦案機制,建立知識產權案件專家咨詢制度、專家輔助人參與辦案制度,通過組織專家論證會、案件聽證會和學術研討會等方式,突破專業壁壘,提升專業化辦案水平。
七是積極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依法快捕、快訴危害金融安全的刑事犯罪,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由上級院掛牌督辦,確保辦案質效。全力追繳違法所得,將追贓挽損貫穿于刑事、民事檢察辦案全過程。健全與金融機構、公安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辦案會商等工作機制,形成打擊金融犯罪的合力。
八是全面提升辦理涉企案件質效。建立涉企案件辦理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各種有效方式盡量處理涉企案件辦理中涉及的矛盾糾紛。提升涉企案件辦理效率,建立涉企案件辦理期限預警機制,切實防止案件久拖不決,超期限辦理。開展涉企案件質量專項評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辦案質量。
九是依法保障律師參與涉企案件的執業權利。暢通律師反饋問題渠道,認真聽取律師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律師職業優勢,促進涉企矛盾糾紛化解。鼓勵律師參與企業合規改革工作,保證改革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十是能動履職全力為企業解憂紓困。鞏固深化“千人進萬企”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成果,建立企業家約見檢察長、檢察機關領導干部掛牌督辦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各類涉法涉訴困難問題,宣傳法律法規政策,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積極主動服務企業。
省檢察院將以積極的工作態度狠抓專項行動任務落實,促進優化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甘肅省廣播電視總臺記者現場提問
記者:剛才的工作通報中介紹了檢察機關開展企業合規改革工作情況,請問省檢察院在企業合規改革中有哪些經驗做法,后續還會有哪些新的工作舉措?
白芙蓉:
我們堅持依法推進企業合規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強化機制建設,確保改革工作依法規范進行。省檢察院充分發揮改革的主導作用,聯合省工商聯、省法院等十家單位成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委會,牽頭制定《甘肅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選任管理辦法(試行)》;聯合省高法出臺《關于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理的協作辦法(試行)》,促進企業合規改革刑事訴全流程融通。指導下級院完成制度機制建設,實現省、市兩級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全覆蓋。
二是引入專業力量,推進改革工作專業化進程。組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高質量遴選多領域專業人才作為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人員,吸納10個專業領域932名各類人才,在全省組建了26個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
三是加大辦案規模,確保改革工作實效。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涉案企業,督促做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將整改情況作為依法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提出量刑建議的重要考量,促進涉案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截至今年9月,共辦理企業合規案件128件,涉及企業153家,對163人依法作出不起訴,對49人提起公訴的同時,向法院提出輕緩刑量刑建議。
四是加大對下指導,不斷提升改革工作質效。對開展企業合規工作的案件持續跟蹤指導,尤其對一些案情重大有影響力的案件,從案件進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環節,就組織專班對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啟動企業合規中遇到的問題等開展研究,進行點對點的指導,確保案件質量。舉辦全省“企業合規”檢律同堂培訓班,邀請最高檢、北京、上海等地專家學者專題講授,座談研討,推動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提升能力水平。
后續的工作舉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完善機制建設,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全面梳理總結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理實踐,制定出臺《涉案企業合規案件辦理流程指引》,規范案件辦理流程,聚焦識好“案”、分類“辦”、督促“改”、促進“治”,推動改革落地落實。二是完善經費保障,提高專業人參與改革的積極性。通過深入調研,出臺《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經費保障辦法》,推進我省經費保障工作依法依規進行,確保第三方組織健康有序運行。三是強化合規監管,促進改革行穩致遠。組建異地巡查工作小組開展“飛行監管”,對涉案企業整改情況和第三方組織履職實現“再監督”,并逐步建立檢察機關主導監管、第三方組織直接監管及涉案企業自我監管的協同監管體系。四是加強專業培訓,提高辦案能力水平。強化縱向溝通和橫向交流,利用專業人員名錄庫的優勢,采取專門授課、理論研討、案例分析等方式,開展檢察系統內部培訓和公安、法院、工商聯等相關人員同堂培訓,探索建立培訓師資和信息庫,以“共學”促“共識”。五是延伸改革觸角,釋放合規制度效能。事前,由省檢察院牽頭,各市州組建涉及多行業骨干、專家的宣講團開展合規宣講,為企業治“未病”,實現“預防+合規”雙贏。事中,將合規“觸角”向前延伸至偵查階段,向后延伸至審判甚至執行階段,強化全流程行刑雙向銜接,建立合規互認清單,對企業形成正向激勵。事后,跟蹤回訪涉案企業,確保真正做到實質合規,注重案例培育,逐步建立典型案例庫,指導全省企業合規改革工作,實現個案合規到行業合規。
省檢察院將持續堅持能動檢察理念,健全協作工作機制,為探索深化全省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注入新的動能。
主持人:
感謝白主任的解答,記者提問環節就到這里。需要單獨采訪或者進行深入報道的媒體朋友會后聯系省政府新聞辦。
希望新聞媒體加大關注力度,全方位做好政策宣傳報道,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請記者朋友們稍作休息后,參加“甘肅省公安機關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新聞發布會”。
本場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再次感謝今天的發布嘉賓。感謝各位媒體朋友,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