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的內容;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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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電動車是現在比較流行的交通工具,但各地對于電動車的管理也在逐步嚴格,每個月都會有地方實施全新規定。這不,8月剛過了三分之一,9月多地電動車全新規定就已經來了,包括車輛違規停放、超標車禁止上路等等,下面一起來看看有沒有你的所在地吧!
現在電動車保有量至少3億輛,如果平分那就相當于每家都有一輛電動車,但是很多車主用車較為隨意。于是,9月就有地方推出電動車停放全新規定,違法者將會受到處罰。
北京市:9月1日,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樓
據悉,《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將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具體內容包括多項,其中就有針對電動自行車的。按照《規定》,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樓/充電,禁止違規占用消防救援等公共場地。根據第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對于違規者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處以1000-1萬元的罰款。
福建省:9月1日,禁止電動車違規停放和充電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通過了《福建省消防條例》,并且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和北京的差不多,對電動車停放和充電都有規定。按照《條例》,1、電動車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2、禁止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3、禁止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如果違規拒不改正的,非經營的要處以100-500元罰款。
在四年多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實施,從此之后一大批電動車就被劃為了超標車。對于超標車的管理大都是設置過渡期,懸掛臨時號牌,失效后禁止上路。那9月有的地方超標車過渡期臨時號牌也將失效。
廣西南寧:9月1日,大綠牌超標車禁止上路
據悉,南寧市目前有差不多108萬輛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其中“大綠牌”臨時號牌將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失效,懸掛此類號牌的超標車也將禁止上路。另外還要注意,從明年4月開始,南寧也將陸續淘汰和禁止“小綠牌”超標車。所以,當地車主要及時換購國標車,防止被罰。
河南駐馬店:9月1日,非標三四輪電動車禁止上路
據了解,從2020年11月30日,駐馬店市就開展了非標電動三輪和四輪車管理工作,要懸掛防盜識別編碼,并且過渡期是3年,截止日期是2023年9月1日。也就是說,過渡期結束,市中心城區內將禁止非標車上路行駛。所以當地車主要時刻關注當地規定變化,因為有可能會延期,也有可能會嚴查。
上面所說的只是部分地區9月的電動車新規,從內容來看主要就是針對的“,這也是大部分地區的工作重點。所以,不管9月有沒有新規,車主們都要注意停車規范,盡量在規定區域充電,同時,買車也要符合新國標,否則就有可能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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