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記者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赴寧德霞浦開展集中采訪活動,圖為霞浦縣人民法院三沙人民法庭。中新網記者 張素 攝
霞浦縣三沙鎮素有“全閩鎖鑰”之稱,是閩東漁場所在地。近年來,當地法院積極探索司法服務新路徑、新舉措,“船頭審案”“候潮解紛”就是創新之舉。
霞浦法院三沙法庭庭長蘇玲玲介紹說,通過將調解、審案現場移至漁船、碼頭,節約漁民訴訟成本,并根據伏季休漁時間安排,每年集中審理、集中調解。
海參養殖戶謝某告訴記者,得益于法官耐心釋法說理,他與拖欠貨款的一家商貿發展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同意分期付款。“避免經過長時間再開庭、執行等繁瑣流程,在庭前就把爭議解決了,我們很順利地拿到了貨款。”
“本案調解的智慧,在于將司法實踐嵌入海產養殖業‘當季的生產投入等不起,但爭議的貨款可以緩一緩’的特殊邏輯。”案件承辦法官李臻說,既避免養殖戶因訴訟錯過生產窗口,也給予企業一定的緩沖期,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實現雙方合作共贏。
連日來,霞浦縣三沙商會會長、霞浦法院特邀調解員黃光清的行程安排得滿滿當當。簡單接受采訪后,他就要趕去為一對兄弟調解房產糾紛,“抓緊在這個時間段(休漁期)把問題解決,法與情融合在一起更加有效果”。
扎根基層調解一線20余年,黃光清累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300余起,當地流傳一句話,“有事找光清,事事理得清”。而在黃光清看來,哪怕有時被當事人誤解辱罵,也要以熱心善待當事人、以公心做到不偏不倚、以耐心妥善解決糾紛,“幫助別人,快樂自己”。
實踐中,針對涉海涉漁糾紛專業化解難,霞浦法院提出,組建海上調解隊伍,前端化解漁民海上勞作意外傷亡、養殖作業沖突等涉海涉漁糾紛,實現矛盾糾紛化解“隨潮而動、因漁而變”。
今年6月,當地法院牽頭組織召開霞浦縣金融糾紛聯席會、打擊金融逃廢債專項協調會。經會議討論,采取多項措施,其中一項是探索“事前幫扶”,對暫時性經營困難的借款人,推動銀行聯合政府部門提供紓困方案。
“針對還款態度積極、形成相對合理的還款計劃的,積極促成銀行與被執行人簽署還款計劃,相對簡化和解流程,增加金融案件執行和解數量。”霞浦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承穩說。
坐擁超過500公里蜿蜒曲折的海岸線和眾多淺海灘涂島礁,霞浦每年吸引無數游客慕名前來。
化“小”案、解旅“憂”,記者采訪獲悉,三沙法庭通過庭前調解快速化解因旅游訂金引發的合同糾紛,從當事人遞交訴狀到達成調解,快的時候僅用時6小時。
當地法院還常態化深入民宿群、景區普法宣傳,在三沙鎮東壁村建設霞浦法院(逅海)生態司法實踐基地,設置長廊、書屋、訴非聯動工作站等。依托實踐基地開展的“典入民心·每周一典”法官說法宣講活動已有80余場次,切實推動法治宣傳入村居。
因海而生,向海而興。三沙法庭門前矗立的船錨模型,與岸邊的百舸千燈形成呼應,共同繪就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海洋與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圖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