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細工作要求是哪五細;五細內容
我國明確“農民主導”實施村莊規劃?一個重要轉折點來了?
過去五年,一些村莊規劃實用性不強,不接地氣,規劃、規劃,墻上一掛,就完事了,過度浪費消耗資源要素,甚至有些村民都沒見過啥是該村的規劃,勞民傷財,落得一地雞毛。
近日,自然資源部會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提高村莊規劃編制質量和實效的通知》。
這個《通知》,明確劃定了三大“底線”,即:守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底線、守歷史文化保護底線、守節約集約用地底線。
同時,還強調,我國明確村莊規劃實施“農民主導”特征并堅持“多規合一”的改革方向。
這一改革,能否帶來鄉村建設大變局的到來?
過去,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存在的多方面問題,片面追求“全覆蓋”、成果質量不高、實用性不強等等;還有個絆腳石困擾,鄉村建設忽視了農民而搞規劃,一幫搞城市規劃的折騰鄉村,政府主導性強,搞出來的規劃就是為了應付上級,落地性不強,總之就是“不接地氣”。
這次,要奔著解決最突出問題來的嗎?
農民,啥時候自己說了算?
農民作為村莊的主人公,過去被忽視,現在又凸顯出重要性,釋放何種信號?
這個信號很明確,一個重要轉折點來了,鄉村建設迎來大變局,“農民主導”實施村莊規劃時代來了。
鄉村建設,從2000年起持續至今。從新世紀初“三農”問題的提出,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重大歷史任務的確立,再到從“千村示范、萬村整治”的浙江實踐,“美麗鄉村”建設涌現各地,隨之鄉村振興戰略的整體布局,鄉村建設成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
鄉村建設,也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基本保障,農民一定要成為參與者和受益者;否則,推進鄉村振興不就多此一舉了嗎?
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這是基本前提。
從這個視角出發,落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一系列政策,來解決農民“急難愁盼”的具體需求。
鄉村建設,規劃優先,為了讓農民住的體面、生活的滋潤、生產的高效,要采取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讓農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監督。
為此,這個《通知》提出,按照“發動農民參與+專業技術人員賦能+在地規劃人才培養”思路,實施“多規合一”的村莊規劃。
尤其,在地規劃人才培養,事關村莊規劃成效,現在獨當一面的干才成了稀缺資源,熟悉一方山水、一方風土人情,才能實事求是的編制出高質量村莊規劃。
過去幾年,村莊規劃編制進度“齊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簡單的定任務、趕進度和層層加碼,走進了多個誤區,以至于沒有落地的可能性。請專人編制規劃,怎么得也要花費幾十萬,村級新增債務隨之而來,編制的規劃還落不了地,只能墻上掛掛了。有些地方,這些債務都在賬外運行,還有隱蔽性。
所以,在鄉村振興的上半場,必須走正道,走出彩,規劃與建設,含糊不得,也得積極想辦法引導農民全程參與。
無農不穩,以農民的需求為基準,關注點從農村本身轉移到村民福祉上,以“人”為核心規劃建設多元生產、生活、生態場景。
從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來看,明確提出:適應鄉村人口變化趨勢,優化村莊布局、產業結構、公共服務配置。分類編制村莊規劃,可單獨編制,也可以鄉鎮或若干村莊為單元編制,不需要編制的可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中明確通則式管理規定。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效性、可操作性和執行約束力,強化鄉村空間設計和風貌管控。
言外之意,就是村莊規劃,一定要“接地氣”,既要注重面子提升硬實力,也不能忽視里子的軟實力,徹底放棄,過去那些示范村的政績工程、面子工程的秀場思維,各地領導調研視察打卡完之后,沒有可持續發展空間,只有粉飾的一派假象。
“農民主導”實施村莊規劃,編制有了細化要求,精準把握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農民主導”實施村莊規劃,一定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搞大拆大建、不強迫農民“上樓”,搞“合村并居”大社區,尊重農民意愿搞規劃,至關重要。
第二,村莊規劃必須立足于地理空間、城鄉區位、鄉土傳統、氣候特點、歷史淵源、地域文化、產業特點,實施“多規合一”。
第三、村莊規劃一定要以“產業升級驅動”為切入點,還需要以鄉村特色產業為突破口,根據不同的資源稟賦、城鄉互動要素、科技成果轉化來為鄉村創造出新的產業升級引擎,解決鄉村產業生態的自我循環,提升內生發展動力,更好地支撐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第四、在產業的規劃布局上,需要在地規劃人才通過敏銳的市場眼光和對政策的正確理解把握,要把準方向,就要多傾聽農民意愿,了解透徹農民需求,便于促進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實現現代化之路;并不斷將產業向橫向、縱向延伸拓展,將種植產業、養殖產業、旅游產業、商貿產業等精準植入,有效構建聯農帶農益農機制,形成一個適合村莊可持續發展的“路線圖”。
第五、在不突破村莊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通過空間騰挪、規模留白等方式,引導人口、產業、資源向重點發展區域集中,應對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更好地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體系優勢。
除了,以上五個方面,“農民主導”實施村莊規劃,或將重塑鄉村未來的發展空間。
未來的鄉村建設,應該以“農民主導”,村集體經營為牽引力,核心是激活鄉村資源,包括:自然資源(山、水、林、田、湖、草、冰、沙)、土地資源、農業資源這三大類的價值最大化,關鍵在于村莊規劃的可持續,還要注重與自然生態的互動,進一步實現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的“生態經濟”轉向升級。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開展鄉村建設,進一步完善整個村莊所提供的社會保障資源,讓村莊成為農民能夠退居緩沖的最后一道防線,這是高層的英明決策,戰略性布局,毋庸置疑。
在當前的農村地區,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一些村莊正在經歷著變遷。根據相關數據和趨勢,我們可以看到農村的變遷基本遵循著“一六三”的規律,即10%的村莊會進入城市或重鎮,60%的村莊會空心化,而30%的村莊會成為中心村或小鎮。
在這種背景下,政府強調不能隨意“拆并村莊”,不能搞“齊步走”、“一刀切”的模式,而是應該以農民為主導,實施村莊規劃。這意味著農民的事情應該由農民自己來決定,政府部門在其中起到的是指引和輔助的作用。
雖然,政府強調了農民主導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需要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確保政策的實施能夠真正地促進農村的發展和進步。
我國在村莊規劃方面,已經明確了“農民主導”的實施方針。這一方針的確定,意味著農民將成為村莊規劃的主角,他們的意愿和需求將得到充分尊重和滿足。為了確保這一方針的全面推進和落實,我們需要以立法為保障,為農民提供法律層面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僅有立法保障并不足夠。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層面,而應該通過實際行動來推動村莊的發展和振興。
因此,我們需要采取一系列具體措施,包括加強農民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規劃意識和能力;鼓勵和支持農民參與規劃的制定和實施,確保規劃符合他們的實際需求和利益;加強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推動農村產業的轉型升級,增加農民的收入來源等。
同時,我們還需要建立健全的監督機制,確保規劃的實施得到有效監督和管理。這包括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違反規劃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總之,我國在村莊規劃方面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但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落實和推進。只有以立法為保障,全面推進落實,才能真正實現“農民主導”的村莊規劃目標,促進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和振興。
文 / 李國民 / 跨界融合 - 策劃人 / 三農研究 專注(鄉村建設、文旅、農旅)等項目的前期策劃、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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