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的四種形態是什么,問責四大要素
2024-06-02 21:28:13
“四種形態”是指: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四種形態”是一個統一體,著眼于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四個方面有機統一,相互關聯,從日常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到輕微違紀、嚴重違紀,再到違法,描畫出從量變到質變、由小到大的梯度軌跡,給出了由輕到重的因應之策,讓嚴管理、嚴監督、嚴問責體現在每一種形態中,體現了紀在法前、紀比法嚴的要求,體現了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有機統一,是監督執紀問責的行動指南。以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為治黨利器,衡量黨員干部行為,管住全體黨員,使得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對整改不徹底,線索核查不到位,問題反彈、震懾不力等問題,要動真碰硬,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真管真嚴,板起臉來監督,有責必問、問責必嚴、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一層壓一層、一級帶一級,把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壓下去,釋放全面從嚴治黨強烈信號。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吃透“四種形態”,運用好監督執紀問責的行動指南“四種形態”。(文/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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