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監督的四種方式(政治監督的具體舉措)
作者:蔡欣桔
“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及時發現和糾正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思想認識、貫徹執行中的溫差、落差、偏差,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捍衛“兩個確立”強化政治引領。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著力發現在思想認識、政治態度上的偏差、落差,及時糾正落實中搞形式、走過場、不用心等突出問題,推動擁護“兩個確立”轉化為做到“兩個維護”的自覺行動。
聚焦“國之大者”強化政治監督。突出履行政治責任強化監督,緊盯市紀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縣委第十四屆四次全會部署要求,堅定不移服務保障全縣發展大局,緊盯“產業轉型、能級躍升”“項目招引、園區提升”“城鄉一體、協調共進”“踐行宗旨、務實為民”,深化監督“模塊化”實踐。持續深化督查監督協作聯動工作機制,聚焦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強化監督檢查,推動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點工作落地見效。
緊盯“關鍵少數”強化政治擔當。嚴格落實協助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制度,突出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建立“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責任清單、政治生態研判、廉情分析等制度,推動工作預警、“三書一函”、巡察問題“雙抄雙送”和黨委工作部門聯合問責常態化。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責任虛化、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等問題。推動分層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分片區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推動黨委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紀委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一體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