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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來,商洛市兩級法院法官能動司法,大力推進源頭解紛,為訴訟群眾既解‘案結’又解‘心結’,用溫情司法傳遞司法溫暖。”4月12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彩喜說。
3月12日,當事人鄭某、劉某將一面印有“公正執法 廉潔為民”的錦旗送到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盧洛軍的手中,表達了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盧洛軍審理的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在該案中,原告鄭某、劉某因索要工程款,將柞水縣某公司訴至法院。一審法院作出由柞水縣某公司支付鄭某、劉某工程款73.45萬元的判決后,鄭某、劉某認為判決金額中少認定了該公司購買其房屋的補償款31.5萬元,于是提起上訴并提交了房屋買賣合同。為查清事實,盧洛軍帶領干警前往柞水縣曹坪鎮了解了詳細情況,并前往國家稅務總局柞水縣稅務局對當事雙方房屋買賣的稅款繳納情況進行核查。
最終,法院認定當事雙方爭議的31.5萬元確系購房補償款,于是二審改判支持了原告鄭某、劉某的訴訟請求。為了表示感謝,鄭某、劉某給盧洛軍送來錦旗。
暖心的事不止一件。近日,懸在心頭4年多的煩心事在商州區人民法院大荊法庭順利調解后,老周專程給法官送來錦旗。
2019年9月,老周幫同村的周師傅家修灶房。雙方達成口頭約定,周師傅陸續付給老周勞動報酬6200余元。灶房建起后,周師傅認為老周未按要求安裝落水管,拒絕支付剩余款項。在村干部多次調解未果的情況下,老周將周師傅訴至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各項費用3200余元。大荊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先后3次進行實地調查。了解了雙方的矛盾焦點后,法官采用“背靠背”等多種調解方式進行釋法說理。最終,雙方打開了“心結”,同意各讓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周師傅支付了余款,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感謝法院盡職盡責,保護了我們的合法權益。”3月11日,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的原告將一面印著“正義守護者 人民好法官”的錦旗,送到鎮安縣人民法院永樂法庭法官手中。
2022年9月,被告駕駛車輛與穿行道路的原告發生碰撞,致使原告受傷、車輛受損。雙方就后續賠償事宜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遂訴至法院。
庭審中,法官對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核認定,仔細聽取了雙方的辯論意見。經過審理,法官依法判決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訴請。案件判決后,為保證生效判決及時履行,法官多次協調保險公司盡快支付賠償款,并在賠償款到賬后及時完成給付,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來源:西部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