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整個想回計劃經濟時代—中國會回到計劃經濟
自1921年俄共(布)十大將新經濟政策確定為主要經濟政策以來,俄國(蘇聯)的經濟活力被釋放,農民生產積極性的到提高,國家得以集中力量發展重工業,小資產階級再次活躍,對外貿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復,俄國(蘇聯)的經濟明顯好轉。
列寧對新經濟政策進行了一系列闡述,形成了相關的理論成果,但由于蘇聯初建,各項事務繁多及列寧本人身體惡化,導致列寧對新經濟政策的理論體系并不完善,黨內對新經濟政策也沒有完全形成真正統一的思想。布哈林等人認可新經濟政策是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要內容,可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的一個長期政策。斯大林等人則傾向于將新經濟政策作為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過渡政策。還有一些頑固勢力反對新經濟政策,認為這是在走資本主義回頭路,要求消滅小資產階級,重新實行戰時共產主義政策。
對新經濟政策的爭論直接影響著俄國(蘇聯)的經濟發展。1921-1923年,是新經濟政策的起步階段,俄國(蘇聯)商業貿易開始恢復,私營企業開始活躍,國營企業在國家支持下,開始快速發展,整個經濟開始好轉。隨著新經濟政策對市場經濟再次放松,但放松之后很快遭受到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頑瘴痼疾一一經濟危機,1923年夏秋期間,引發了蘇聯的商品銷售危機。政府開始加大對商品市場的干預力度,出臺了系列限制商品貿易的措施。
1924年之后,列寧身體變差,對經濟的直接控制開始轉向其他黨內領導人,對新經濟政策的爭論也由理論擴展到權力。1924-1925年,忠實于列寧對新經濟政策思考的布哈林派占據上風,政府開始實行更為寬松的經濟政策,對商品貿易的限制逐漸放松,國營商業、私人商業都迎來發展黃金期,但在政府引導下,國營商業發展更快,占比更多。
1925年之后,斯大林開始逐漸確立了最高領導者地位,斯大林主張的新經濟政策是過渡時期過渡政策的觀點開始成為主流觀點,新經濟政策開始走下坡路。根據聯共(布)十四大(1925年12月召開)精神,私人資本再次成為被消滅對象,政府開始推動對私人商業的限制、排擠、遏制乃至消滅。之后,私營商業銳減,1929年底,私營商貿比重由1926年初的37%大幅降低至7%左右,商戶數量被腰斬,貿易額也由1926年的49.63億盧布減少至10.43億盧布。至此,新經濟政策已經基本消亡。
分析新經濟政策興亡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理論的不成熟。在蘇聯建立之前,黨內經濟理論都是完全的計劃管理理論,由國家對經濟活動進行統管,俄國蘇維埃政權建立后,由于反叛勢力,迅速實行了戰時共產主義政策,這種政策契合了前期列寧對社會主義經濟的理論思考。但戰后,根據實際調整經濟政策過程中,對新經濟政策的理論是邊實踐邊總結,并沒有形成統一的理論基礎,同時又對前期的理論進行了部分顛覆,導致思想理論的不統一,使得政策的延續性一直受到質疑。
二是集權下的政策變化。集權背景下,領袖的意志是政策執行的關鍵因素。在新經濟政策起步、發展階段,列寧因為身體原因,并沒有過多對經濟政策及黨內領導人進行全面掌控,使得黨內領導人對新經濟政策的理解不一。列寧之后,黨內的權力斗爭直接影響了新經濟政策的延續,斯大林對新經濟政策的理解認識成為了主流意識,加速了新經濟政策的消亡。
三是對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認識不足。蘇維埃政權建立之初,對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預計是15-20年,但蘇聯經濟的快速恢復、發展,使得大部分黨員認為過渡時期可以大幅縮減,可以通過集體農莊、國營企業、國有企業等方式加速邁進社會主義,新經濟政策作為過渡時期政策也可以加速推進。在這種激進思維下,加速了新經濟政策中對非公有制經濟的遏制和消亡進程,使得在國家經濟未達到社會主義水平時,提前終結了社會主義過渡時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