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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8:41:05
4月11日,宜君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某單位財務人員胡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這是宜君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后,調查終結并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該案由縣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海峰帶領縣紀委監委案件室負責人現場旁聽。
庭審現場,檢察機關對案件的主體、職責、挪用方法、挪用金額等證據材料進行分組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對案件的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經過了四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庭出示的由監委移交的證據發揮了關鍵作用,被告人胡某某當庭認罪悔罪,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據悉,將近一年前,宜君縣紀委監委對某單位財務人員胡某某立案調查,委機關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由第七、第八紀檢監察組(以轉隸干部為主)干部組成的專案組,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帶隊先后遠赴內蒙古、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多地取證,并與縣檢察院、縣法院多次召開案件聯席會議,加強案情交流、分析研判、法法銜接。該案的調查和審理,縣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之間實現了更加有效的銜接,標志著宜君縣監察體制改革后在深化紀法融合、法法銜接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宜君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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