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霉素孕婦用藥安全等級—阿奇霉素孕婦用量用法
沒有絕對安全的抗菌藥,也沒有絕對禁忌的抗菌藥。例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母體和胎兒均有毒性作用,妊娠期避免應用;但在有明確應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風險時,也可以在血藥濃度監測下慎用。
FDA妊娠期分級標準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根據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情況,將藥物對胎兒的危害等級分為A、B、C、D、X 5個級別:
- A類:在人類有對照組的研究中,證明對胎兒無危害。包括多種維生素,孕期維生素制劑,但不包括大劑量維生素制劑。
- B類:動物實驗中證明對胎仔無危害,但尚無在人類的研究;或動物實驗證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類有良好對照組的研究中未發現此作用。
- C類:尚無很好的動物試驗或人類的研究,或者動物實驗對胎兒有不良作用,但在人類尚缺乏可利用的資料。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藥物屬于此類。
- D類:已有證據證明對胎兒有危害,但在孕期應權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時,仍可使用。如苯妥英納、卡馬西平等。
- X類:已證明對胎兒的危險明顯大于任何益處。例如:治療痤瘡的異維甲酸,可致胎兒中樞神經系統、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種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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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抗菌藥的應用原則
妊娠期感染時用藥可參考FDA分類,權衡用藥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風險決定妊娠期抗菌藥物的應用。
- A類: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 B 類:有明確指征時慎用;
- C 類:在確有應用指征時,充分權衡利弊決定是否選用;
- D 類:避免應用,但在確有應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風險時嚴密觀察下慎用;
- X 類: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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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可選用的抗菌藥物
1β-內酰胺類
絕大部分β-內酰胺類抗生素,包括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其它β-內酰胺類、β-內酰胺抑制藥,屬于B類。
本類藥物毒性低,對胎兒及母體均無明顯影響,也無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時可選用。
特別品種:
- 頭孢匹羅:可通過人的胎盤屏障,禁用!
- 亞胺培南西司他丁鈉:C類。在動物的研究中證實對胎兒有副反應: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婦女中無對照組或在婦女和動物研究中無可以利用的資料。
2大環內酯類
紅霉素、阿奇霉素,屬于B類。
特別品種:
- 克拉霉素:C類。可通過胎盤。動物試驗顯示本藥對胚胎及胎仔有毒性作用,故妊娠期婦女禁用!
特別提醒:
- 紅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長期使用。雖未證實,但有資料顯示:長期使用可能會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風險,可能會造成嬰兒的幽門狹窄。
3林可酰胺類
林可霉素(潔霉素)、克林霉素等,為B類藥。可通過胎盤并進入乳汁,無對胚胎不良影響的紀錄,相對安全。
4硝基咪唑類
甲硝唑:B類。有報道1700例早孕婦女應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
特別提醒:甲硝唑容易透過胎盤,是嚙齒類動物的致癌劑。國內藥品說明書:娠期婦女禁用。
替硝唑:C類。替硝唑可迅速進入胎兒循環,動物實驗發現腹腔給藥對胎仔具毒性。
妊娠 3 個月內應禁用。3 個月以上的孕婦只有具明確指征時才選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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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有應用指征時,充分權衡利弊決定是否選用
特別提醒:由醫生充分權衡利弊,經患者知情同意,并在嚴密監護下選用。
1喹諾酮類
多為C類藥,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環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本來藥物的臨床研究結果表明,懷孕期間在治療劑量不太可能產生實質性的致畸危險。
但是,由于此類藥物對骨和軟骨有很強的親和力,可引起動物不可逆的關節病,或影響胎兒軟骨發育,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應禁用!
2磺胺類
多為C類,本類藥物易通過胎盤,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但人類無報道。
孕晚期應用可使新生兒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同時還可競爭性抑制膽紅素與白蛋白的結合,引起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癥。孕期慎用,分娩前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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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應用的抗菌藥物
1氨基糖甙類
屬D類或C類藥。此類藥物易通過胎盤,臍血藥物濃度明顯升高,對孕婦及胎兒有一定危害,孕期禁用或慎用。
2四環素類
四環素、米諾環素、多西環素,都屬D類。
此類藥容易通過胎盤和進入乳汁,為致畸藥。四環素熒光物質可沉積于牙釉質及胎兒骨骼,影響胎兒牙釉質及體格發育,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當孕婦腎功能不全時,可致孕婦急性脂肪肝,孕期禁用。
3氯霉素
可通過胎盤并進入乳汁,對有抑制作用,用于早產兒可引起“灰嬰綜合征”。孕期和哺乳期禁用。
KANGBINGDUYAOWU
抗病物
可選用的抗病
- 阿昔洛韋、乏昔洛韋,屬于B類。
禁用的抗病
- 利巴韋林(病毒唑,三氮唑核苷):X類。
- 動物實驗發現:幾乎所有種類的受試動物應用本品后,都出現致畸和殺胚胎作用,孕期禁用。
- 利巴韋林: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六個月,服用本品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孕,育齡婦女及其伴侶應采取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立即報告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