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排放核污染水—日本欲排放核污染水體
17天排放7800噸核污染水,并將持續排放30年,日本肆意將這些核污染水排放到太平洋,
首先我們要明確核廢水和核污水的區別,在核電站的日常工作中必然會產生核廢水,但這些核廢水經過嚴格處理后,可以通過管道排出;而核污水則是直接接觸核反應堆中放射性物質的水且具有高度放射性,因此需要嚴格存放,還需要經過多道工序處理。雖然二者都含有放射性物質,但核污水的放射性水平更高,對于環境和人類的影響會更大。
此次日本排放到太平洋中的就是核污水,里面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例如氚、碳14、鍶90、碘129和鈷60等,七成以上的核素都是超標的,甚至有很多核素目前還沒有有效的處理技術,所以日本一直單方面主張,問題只在于氚元素,但經過海水稀釋后,氚濃度將達到日本管制標準的四十分之一以下。
但我們要知道,碳14和碘129會對人類和海洋生物造成極大地危害,半衰期更是超5000年,其中碳14還會在魚類的體內聚集并傳播,從而影響整個海洋生態系統,并將通過食物鏈到達人類的餐桌,最終對人類安全產生威脅,而且碳14還會融入到蛋白質、DNA細胞中,由此造成細胞死亡甚至潛在的遺傳突變,后果十分嚴重。
根據清華大學研究團隊做出的模擬,240天后,核污水就會到達我國沿岸海域,1200天后 就會覆蓋幾乎整個太平洋,然后隨著洋流快速擴散至全球。
并且早在2012年日本福島核電站放射物泄漏后,日本琉球大學教授也曾發現福島縣的酢漿灰蝶出現了遺傳異常,這些蝴蝶出現了翅膀縮小、觸角畸變、復眼畸形等異常,變異率達到了12%,六個月后變異率更是直接上升到了28%,即便是與非輻射區的蝴蝶繁衍后代,也有18%的變異率,到了第三代變異率就會達到34%。
這項研究也表明了核輻射引起的基因變異會影響好幾代。
這是因為聯合國沒有足夠的權力進行干預,聯合國的決策是需要成員國一致同意才可以通過,但193個會員國和2個觀察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在表決時會受到各方面的影響,根本無法做到統一,因此才有了只有中國等部分國家聲討日本的情況。其次就是因為并未有國家排放核廢水的先例,所以也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禁止核污水排放。
但在國際上有一個國際原子能機構,就是專門負責監督核能的單位,然而該組織負責人不僅請專業機構給日本政府排放核污水計劃開具了合格的安全性評估,認為不會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威脅,還稱自己是中立機構,日本向大海排放核污水行為是符合全球實踐的,并不會干預日本行為。
可想而知,在幾十年后的世界,海洋系統和水資源以及人類又會面臨著怎樣的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