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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4日對外發布數據,2022年,檢察機關共辦理買賣合同(不包括房屋買賣合同)類訴訟監督案件4000余件,有力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同時也發現合同簽訂履行中存在一些問題,其中包括“少數公司以循環買賣掩蓋非法融資借貸”。
最高檢披露的案情顯示,2010年至2015年間,甲公司大約以4300元(人民幣,下同)/噸的價格從丙公司購買某類型燃油,并大約以4000元/噸賣給乙公司,乙公司大約以4010元/噸賣給丙公司。三公司多次進行買賣,且每次的具體數量不等;三公司之間雖轉賬支付貨款,但實際未交付貨物。甲公司通過高價買進但晚支付貨款、低價賣出但早取得貨款的方式,實際上向丙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
甲公司因沒有向丙公司支付最后一批貨款被起訴,法院判決甲公司支付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甲公司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并提供了循環買賣的相關證據和丙公司資金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貸款的線索,檢察機關調查核實后認定上述事實,監督后法院再審改判買賣合同和借貸合同無效,甲公司返還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丙公司通過循環買賣約定的較高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檢提醒,開展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買賣雙方開展非法民事活動并因此提起民事訴訟的,他們在非法民事活動中的相關民事權利不僅不受法律保護,有時反而會給自己帶來巨大損失,守法經營并賺取合法利潤才是長久發展的正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