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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上海2月15日電 (浦帆)記者15日從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獲悉,執委會與上海市、蘇州市、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主管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示范區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重點領域率先開展探索,形成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環境。
2022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3年底,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基本形成,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對其他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發揮。
執委會表示,制定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交易目錄》可以發揮示范區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充分展現上海市青浦區、蘇州市吳江區、嘉興市嘉善縣的比較優勢,因地制宜,各揚所長,推動長三角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成果在示范區率先落地見效。
據悉,《交易目錄》結合示范區特色和國家要求,對交易內容予以細化明確,共納入8個交易品類,分別是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用水權交易、技術和知識產權交易、農村集體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和國有產權交易。
《交易目錄》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本次發布的《通知》明確了《交易目錄》中對公共資源交易的定義,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此外,《交易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目錄內的交易事項可依托上海市、蘇州市、嘉興市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進行交易,遵循交易項目的屬地監管原則,跨域交易可會同交易平臺所在地監管部門聯合監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