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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蔡巖紅
安全生產培訓走形式、考試把關不嚴甚至考試作弊、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不履行職責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021年以來,應急管理部在全國范圍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針對安全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和考試點、生產經營單位三類主體,重點整治安全培訓機構不按照培訓大綱規定組織教學培訓,擅自改變教學內容、壓縮培訓學時,甚至與考試機構和考試點勾結,舉辦“包過班”;考試機構和考試點不按計劃組織實施考試,理論考試監考和實操考評不嚴格,縱容或直接參與考生作弊;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或不按計劃實施培訓,不按規定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旨在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近日,應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各地陸續查處的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執法案例,進一步督促考試機構(考試點)、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培訓考試責任,著力提升培訓考試質量,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技能。
考試機構作弊被撤銷或整改
組織考場外的“槍手”通過遠程控制系統替考生答題作弊、承諾特種作業考試“包過”招攬學員、考試點無獨立法人資格……
2022年6月9日,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控制考場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件。2021年1月17日,在紹興市越城區紹興市交通職業學校組織的一場特種作業理論考試過程中,監考人員發現部分考試電腦機位出現“自動”答題的異常情況,經浙江省紹興市應急管理局調查發現,系人為遠程控制考場信息系統組織考試作弊的非法行為。紹興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撤銷該考試點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委托的處理,同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公安機關偵查,以衛某為首的團伙,對外假借培訓機構的名義,以承諾特種作業考試“包過”的形式招攬學員,實際利用考場電腦連接互聯網的漏洞,在考場電腦上私自安裝遠程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軟件,組織考場外的“槍手”通過遠程控制系統替考生答題作弊。衛某等12人先后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的3場特種作業理論考試中,以非法遠程控制考場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方式,組織至少300名考生作弊,非法獲利人民幣約27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衛某等1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到6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至4萬元不等。
河北省保定市應急管理局去年7月對某電力有限公司培訓中心安全理論知識考試點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考試點無獨立的法人資格,理論考試職能與安全培訓交叉,考培不分,作出撤銷該考試點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委托的處理。
2022年5月17日,海南省應急管理廳聯合海口市應急管理局對某高級技工學校考試點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檢查時,發現其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安全生產考試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考核評估制度等;特種作業實操考場部分設施不符合考試點建設要求,現場未按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高處作業吊籃操作缺少升降鋼繩、安全帶等;考生檔案整理不規范,未嚴格落實考培分離,考試檔案和培訓檔案混放;部分考試監控視頻缺失,所抽查的2021年3月考試檔案發現缺少全程監控視頻,2021年9月考試監控視頻無法打開。海口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考試點停考整改。
培訓機構違法受行政處罰
培訓檔案材料涉嫌造假、為學員出具虛假的《安全生產培訓考勤表》《學時證明》、特種作業工種實操培訓教師無本領域的實踐工作經驗……培訓機構被應急管理部門處罰。
2022年6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應急管理局對電話舉報某職業培訓學校有關問題進行延伸調查時,發現其涉嫌培訓檔案材料造假,經立案調查,認定該機構未按照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抽查的7個期次158名特種作業學員,實操培訓學時只達到大綱要求學時的10%至40%;該學校還為158名學員出具虛假的《安全生產培訓考勤表》《學時證明》。對此,昆明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機構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6.4萬元,對機構負責人許某兵處罰款2.2萬元,對機構管理人員許某艷處罰款2.4萬元。
2022年5月24日,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應急管理局對某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督導檢查時,發現其部分特種作業工種實操培訓教師無該領域實踐工作經驗,教學場所消防器材配備也不足,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新城區應急管理局責令該機構限期改正。同年6月21日,陜西省西安市應急管理局聯合新城區應急管理局對該機構進行整改復查時,發現其對存在的問題逾期未改正,同時發現該機構還存在培訓檔案不完整不規范,部分學員理論培訓學時記錄缺失,部分學員理論培訓學時記錄與學時證明不符的問題。新城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機構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21日,福建省應急管理廳聯合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對某職業培訓學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檢查時,發現其學員考核、培訓登記、檔案管理、過程控制、經費管理等培訓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且未建立相應的工作臺賬;未嚴格按照培訓大綱要求的學時及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教學培訓,培訓學時嚴重不足;培訓檔案不規范、不完整,檔案管理混亂。該培訓機構由于無法達到整改要求,泉州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將其移出泉州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名單。
生產經營單位未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未履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責,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的企業不認真核驗安全生產證書真偽,或默許從業人員持假證上崗。
2022年5月18日,江蘇省鹽城市東臺市應急管理局對高新炭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2022年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東臺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8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作出罰款2.45萬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省陽曲縣應急管理局去年5月13日對某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焊工張某某和低壓電工劉某某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為購買的假證。陽曲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給予張某某、劉某某警告并處罰款1000元,并將該案件有關問題線索移送至陽曲縣公安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應急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2022年6月6日依法對某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鉗焊車間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實3名正在作業的電焊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上崗作業,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銀川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