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單位濫發獎金 縣糧食局長被問責
“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監管不到位的縣糧食局局長童旺土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監管不到位的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書記林炎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收繳違紀所得;責令縣糧食局黨支部、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作出書面檢查……”近日,福建省華安縣紀委通報一起追責問責典型問題。
“黃福志多發福利與獎金……我們曾向縣糧食局反映,局領導至今沒表態。”2015年9月,華安縣紀委收到一封反映縣儲備糧有限公司經理黃福志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問題的舉報信。縣紀委馬上組織開展調查。
華安縣儲備糧有限公司屬縣糧食局下屬單位,與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同一套領導班子,黃福志還兼任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經理。該公司其他骨干工作人員包括: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兼縣糧食局勞動服務站站長謝進輝、會計劉平海、出納郭少紅、統計員兼縣糧食購銷公司會計陳建澄。這5人的黨組織關系均在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
經查,2014年和2015年春節前,黃福志以職工工資低為由,以召開公司行政會議研究的形式,分三次違規發放獎金、過節費、工會慰問金等共計18.55萬元。其中,黃福志、謝進輝、陳建澄、劉平海和郭少紅分別違規領取補貼5000元、1萬元、5000元、1.1萬元和1.1萬元。黃福志還授意劉平海擅自虛增兩人工資額補繳公積金合計6710元。
2016年4月,華安縣紀委分別給予黃福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免去其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經理職務,給予謝進輝、劉平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建澄、郭少紅黨內警告處分;追繳所有人員違紀所得。
下屬單位5人發生違紀行為,主管單位縣糧食局逃脫不了責任。早在華安縣紀委調查之前,該縣就曾對縣國有糧食企業進行財務收支檢查,要求縣糧食局對縣糧食企業相關賬務問題進行整改。然而,縣糧食局僅僅是會議傳達一下、文件下發一些,并沒有真正對照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實效。
“童旺土身為縣糧食局的主要領導,對下屬單位的監管停留在表面上,對這起嚴重違紀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據調查,有人以前曾向他反映過縣糧食購銷公司違規發放津補貼的行為,但他不敢動真碰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對該公司存在的問題,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沒有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沒有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華安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黃福志等5人所在的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也負有監管責任。
“我原以發點福利補貼沒什么,所以不僅沒有制止,還從中違規領取補貼1萬元。因為此事,黨支部多名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身為黨支部書記,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縣糧食局城關糧食企業黨支部書記林炎煌說。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華安縣紀委堅持用好問責“撒手锏”,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堅持追責問責、通報曝光。今年以來,17名履責不力的領導干部被問責。(福建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