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給倒地老人都貼上“訛人標簽”
面對一起起“扶不扶”事件,在事實真相尚未最終認定之前,網(wǎng)友與公眾輿論別匆忙把質疑的目光和聲音都鎖定倒地老人,這既不客觀也不理性,而事實上,故意逃避責任,尤其在沒有監(jiān)控和缺少目擊者的情況下,肇事逃逸甚至顛倒是非推卸責任現(xiàn)象,遠比“扶起老人反被訛”的行為要多得多。
記者21日從淮南市公安局獲悉,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淮南在校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經(jīng)警方連日調查認定屬于交通事故,騎車女大學生承擔主要責任(據(jù)9月21日《新華網(wǎng)》)。
其實對于這樣的結果,既沒有讓人感到意外,更談不上“逆轉”,早在幾天前雙方目擊證人“各執(zhí)一詞”,當?shù)鼐經(jīng)]有立即給出調查結果時,很多人就已經(jīng)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實際上無論女大學生是否與老人“互有接觸”,女孩能將老人扶起,老人包括老人家屬在內并沒有太為難女孩,而是相互都能把真相厘清交給警方,本身就說明雙方都不是“壞人”,反過來,在真相尚未辨明,網(wǎng)上眾多想當然把老人貼上“訛人”標簽,并對“扶不扶”發(fā)出過多的感慨,卻非常值得思考。
就在日前,有媒體報道,“鄭州16歲少年稱扶老人被訛,遭索賠25萬”引來廣泛關注,當事人親屬求助媒體征集現(xiàn)場目擊證人還原事發(fā)經(jīng)過,而記者從鄭州交巡警三大隊了解到,民警的執(zhí)法記錄儀拍下了兩段與事故相關的視頻,多名市民稱老人被超寬電動三輪車撞倒,警方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見義勇為。盡管少年一方的家屬依然堅持自己的“冤枉”,然在警方充分的證據(jù)認定面前,這種堅持顯然已經(jīng)沒有任何意義。
接連發(fā)生的老人倒地被扶卻指認扶人者為“肇事者”的報道,讓老人倒地“扶不扶”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或由于扶起老人反被訛之類報道的渲染,當媒體再次報道這類尚未最終定論的新聞時,不少網(wǎng)友便想當然的站在扶人者一邊,在譴責倒地老人“裝糊涂訛人”的同時,更對這種有辱道德良知的“普遍行為”發(fā)出感慨。然而事實上,盡管不乏有“扶起老人反被訛”行為的發(fā)生,但終歸是極其個別現(xiàn)象。大多數(shù)老人不慎摔倒之后,對扶起自己的陌生路人依然充滿感激,只是這樣的“事件”缺少新聞關注點,媒體很少報道而已。
而“扶老人被訛”所引發(fā)的“扶不扶”話題,在人們本能善良的解讀下,也逐漸偏離了原本事實,從這兩起最終認定結果的事例來看,站在扶人者一邊指責“訛詐”老者的聲音明顯高出許多,“想當然”心理的驅使下,不少網(wǎng)友甚至對證明“撞人”的目擊者身份、證言等也持質疑態(tài)度,這種把所有摔倒老人都想當然掛上“訛人標簽”的先行評判顯然既是對老年群體的不尊重,同樣也是一種很不理性的行為。
我們一點也不懷疑,社會上確有很多好心人,在遇到老人摔倒時會及時上前扶起,更不否認有好心路人,在扶起摔傷老人的同時,還會熱心將其送醫(yī)并為其墊付藥費,這種道德觀既是我們的社會主流,人們也更愿意看到社會有更多這樣的道德正能量。但同樣,我們既不能排除個別老人有“碰瓷”行為,甚至出于自私去訛詐扶起自己的好心人;更不應排除確有個別人,在與老人“互有接觸”,利用老人一時意識不清,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在將老人扶起之后,再把自己裝扮成“好心人”的現(xiàn)象。最早引發(fā)“扶不扶”熱議話題的南京彭宇案,盡管彭宇一直堅持認為自己沒有撞到老人,扶起倒地老人完全是出于“好心”,并指責老人索要高昂醫(yī)藥費屬于“訛詐”,但經(jīng)過最終調查證實,老人倒地受傷確實為彭宇所撞,彭宇在6年之后也終于公開承認老人確是被自己撞到受傷。但這一結果卻被不少媒體報道所忽略。因而“彭宇案”也被輿論詮釋成“扶起老人反被訛”的“典型案例”,由此引發(fā)的“扶不扶”話題更從未淡出。
面對一起起“扶不扶”事件,在事實真相尚未最終認定之前,網(wǎng)友與公眾輿論別匆忙把質疑的目光和聲音都鎖定倒地老人,這既不客觀也不理性,而事實上,故意逃避責任,尤其在沒有監(jiān)控和缺少目擊者的情況下,肇事逃逸甚至顛倒是非推卸責任現(xiàn)象,遠比“扶起老人反被訛”的行為要多得多,特別是在輿論想當然給倒地老人貼上“訛人”標簽之后,不但妖魔化了老年群體和整個社會,消解了社會道德根基,讓被撞老人遭受到二次心理傷害,甚至可能會演化為某些肇事者逃避責任的“保護色”,更不利于真正的好人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