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確外資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相關事項
2025-08-01 19:00:19
中新社北京8月1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國家稅務總局1日發布公告,明確了“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稅收抵免政策)的相關事項。
今年6月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三部門宣布,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于境內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準予向以后結轉。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公告不影響“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遞延納稅政策)的效力。稅收抵免政策是給予境外投資者再投資的階段性稅收優惠,境外投資者享受稅收抵免政策的,仍可享受遞延納稅政策。
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的利潤用于補繳其在境內居民企業已經認繳的注冊資本,增加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屬于“新增或轉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實收資本或者資本公積”情形;境外投資者在確定稅收抵免額度時,可選擇按再投資額的10%或者可適用的稅收協定(或安排)規定的低于10%的股息征稅比例計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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