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限速,車輛限速牌圖片
從中國先秦時期奚仲造車到德國百年前卡爾·本茨發明汽車,車的動力從人畜力,到蒸氣、內燃,再到現代綠色動力;造車的材料從木材,到鋼鐵,再到現代新型材料,4000多年來,人類對造車技術孜孜不倦的追求,就是為了不斷提高車輛運行速度,以滿足人們對快速交通的需求。雖然現代汽車最高速度已達到了400公里/小時,但在現實交通中,高速卻是誘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為了達到安全、舒適、便捷、高效的交通目的,現代公路上,每段道路的起點,都會立起一塊限速標志牌,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運行速度。公路為什么要限速呢?
一、限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
在我國,為了控制公路建設投資規模,提高投資效益,更好的服務公路沿線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公路建設是根據預測的車流量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對應相適應的公路等級進行設計的。不同等級的公路,因為路基寬度、最小平曲線半徑長度及超高、最小豎曲線半徑長度及坡度等相關技術指標都不相同,導致設計速度也不相同。比如:高速公路設計速度為120公里/小時或100公里/小時,當受地形等自然條件制約時,其設計速度也可選用80公里/小時。一級公路設計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或80公里/小時;城鄉接合部混合交通量大路段,其設計速度可采用60公里/小時。二級公路設計速度為80公里/小時,但城鄉接合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其設計速度可選用60公里/小時;位于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復雜的山區,其設計速度可采用40公里/小時。三級公路設計速度為40公里/小時,位于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復雜的山區,其設計速度可選用30公里/小時。四級公路設計速度為20公里/小時。
設計速度又稱計算行車速度,并不是實際道路限速值。為了保障行車安全和提高通行效率,公安部門在實際設定道路限速值時,除了考慮道路設計速度外,還需要考慮道路線形條件、路側環境影響、沿線設施、機動車安全運行速度(第85%位速度)、車型構成、交通流量、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等相關因素,經過充分論證后得出一個安全合理的限速值,并通過路邊限速標志牌或電子導航方式提醒告知即將駛入該路段車輛的駕駛員。車輛行駛速度超過限速值的,即為超速駕駛。超速駕駛是有極高的危險性的違法行為。1、超速駕駛極易造成追尾。
中學物理課我們學過,汽車在平直的道路上從運動到停止,遵循的是動能定律:F·S=mv2/2。當其它條件不變時,制動距離(S)與速度平方(v2)成正比,即理論上速度增加一倍,制動距離是原來的四倍。有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做過測試:時速為80公里時,制動距離約為70米,時速為10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01米,而時速為14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73米!顯然,當前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時,同車道后車如超速行駛,則極易發生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