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邊停車位怎么收費標準_北京路邊車位停車收費嗎
易車訊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的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日前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定》(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第二條規定,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并提供停車服務的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其明碼標價行為適用本規定。
其他依法設立的收費停車場,包括居住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為特定對象提供有償停車服務的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參照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標價要求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是指按照《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有關規定,由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單位,在區停車管理部門辦理備案后開展經營的停車場。
本規定所稱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是指按照《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有關規定,實行電子收費、停車費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道路停車位。
第四條 本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相關場所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
第五條 各區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應當在停車場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距離較長的,應當按一定間距重復設置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中間包含兩條及以上自然路段的,應當根據實際在每個自然路段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設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
第六條 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在做好現場標價的同時,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
第七條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內容應包含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定免費等內容)、服務單位監督電話、行業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經營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經營車位總數等。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可以參照附件1樣式自行制作明碼標價牌,明碼標價牌編號為北京市公共停車場經營備案證的備案號。
第八條 各區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含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定免費等內容)、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執收單位監督電話、行業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執行)、車位總數等。
第九條 同時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的,在網絡頁面標明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有關內容,應當與現場標明的內容保持一致。
第十條 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標識醒目;收費標準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一條 經營者如不執行明碼標價相關規定,或者有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依法查處。市、區兩級發展改革委、停車行業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機動車停車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范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的通知》(京發改規〔2018〕6號)、《關于規范本市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的通知》(京發改規〔2018〕8號)同時廢止。
打開易車 App,搜索“真十萬公里長測”,看最真實的車輛長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