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車位白買了(車位都白買了!新規已宣布下發!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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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取車位管理費符合政策規定嗎?”9月7日,家住巴南區聯發龍洲灣的網民李女士在華龍網重慶網絡問政平臺發帖詢問,已購買了小區停車位的情況下,為何每月還需向物業公司繳納80元車位管理費?
網民:花8萬全款買的車位 還要繳80/月管理費
網民在華龍網重慶網絡問政平臺帖文反映截圖
據李女士介紹,自己住在巴南區聯發龍洲灣1號高層小區,已花費8萬元全款購買了該小區停車位,物業通知每月還要收取管理清潔費80元/月。
“小區車位對外出租才300元/月,這樣一對比,買車位不劃算。”李女士疑惑地說,就是純粹搞不懂為何要收取車位管理費,是正常的收費嗎?有無相關規定?
區發改委:符合《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
收到網民的反映后,華龍網重慶網絡問政平臺積極聯動重慶市巴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做解答。
9月11日,重慶市巴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回復:一、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渝府辦發〔2015〕36號)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全面貫徹執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國土房管﹝2017﹞309號),車位物業服務費應由車位產權人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
重慶都市區特級停車場100元/位·月;普通級停車場80元/位·月;半機械停車場可按特級標準上浮20%,全機械停車場可按特級標準上浮30%。
聯發龍洲灣1號高層小區車庫屬普通級停車場,車位物業服務費80元/位·月符合政策規定。
9月12日,平臺記者再次聯系上李女士,對方表示,政策已知悉,但還是希望費用有所調整。
該不該收車位管理費?大家這樣說
不少網民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有表示支持的,也有不少網民表示疑惑
同時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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