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忘交6個月怎么辦—交強險忘交6個月怎么辦要交多少錢
交強險的賠付額度之前一直是12.2萬,現在調整到了20萬。很多人認為20萬不少了,一般的車輛損失有它不就夠了嘛。
其實不是這樣的。因為交強險的賠償是按照項目計算的,每個項目都有固定的賠付額度,超過額度的部分就要自己承擔了。
上了“全險”出險了就全賠
很多車主以為自己上了“全險”就高枕無憂了。
其實車險由交強險、車輛損失險(含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等附加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等眾多險種構成。所謂的全險只是包含上面的險種,更全面一點,并不等于全賠。
比如第三者責任險的額度可以自選,如果額度比較低,僅僅只有50萬,而發生車禍的時候需要60萬,那么剩余的10萬就需要自己承擔了。
另外如果不是在上述險種范圍內的,保險也是不能賠付的。
任何損失保險都能賠
有些車主認為只要投了保險,那么自己出現任何損失保險公司都要賠付。
這種看法其實是不對的。因為如果是駕駛者故意造成損失或間接損失等,是不能獲賠的。
另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存在違法駕車情形,如醉酒、無證駕駛等情況的,保險公司只能在交強險人身損害限額內先行墊付賠償款項,同時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而此時第三者責任險又會因存在違法事由不予賠償 。
晚續保、不續保沒關系
有些車主在交強險過期后忘了續保,或者認為晚幾天續保沒關系,豈不知以后很可能會因為這樣的錯誤做法,遭受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因為如果沒有投保交強險,即使發生時的駕駛人不是車主,即車主和的發生沒有任何關系,那也要在交強險20萬元的限額內承擔連帶責任,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再由駕駛人承擔相應責任。
先修理后報銷
出險后應該首先打110報案,并拿到開出的責任認定書。
在處理完后,車主應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待保險公司來人查勘、定損,然后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提交單證、賠付。
如果車主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先修理車輛,那么在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有可能由車主自己承擔。
委托修理廠理賠
很多車主為了避免麻煩,發生后沒有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而是將理賠事宜全權委托給自以為熟悉的修理廠。
這樣做看似挺省事,其實存在不小的風險。
因為一些規模小、修理廠往往利用客戶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為客戶修理,然后以高價的零部件向保險公司索賠,以此獲取不同零部件之間的差價。
這樣做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就算沒有被保險公司發現,在續保時車主也會由于記錄增多,而得不到費率上的優惠,可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