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掛了不想等10天—科目二掛了不想等10天可以先考科三嗎
3月22日凌晨,晚風獵獵,造貝路依舊車流不息。
0點22分,一輛粵WP××55號藍色奧德賽小車沿造貝路南往北方向行駛,來到玲瓏府路段時,被正在開展夜查整治的機動大隊宋警官攔下。
宋警官示意司機降下車窗,隨即一股酒氣撲面而來。宋警官往車內一瞧,車上三名乘客都喝得雙頰泛紅。
再看司機,是位年輕男子,耳朵上別了根,臉不紅,但眼神飄忽躲閃,于是宋警官立即讓司機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司機一邊下車,一邊連連說著不好意思。好家伙,原來他腳下踢踏著一雙黑色人字拖!
司機穿拖鞋開車是板上釘釘的事,還要檢查他是否有喝酒開車。宋警官剛拿出酒精呼氣測試儀,怎知這時司機的朋友突然跑過來,說:“他吃了檳榔!”
又是檳榔?宋警官立即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6mg/100mL,未達到酒后駕駛標準。
看到這數值,司機才大松一口氣,主動承認自己吃宵夜時喝了一點點酒,不是檳榔。
但聽到讓他出示證件時,他忽而臉色一變,雙手插進褲袋往外一掏,說自己啥證件都沒帶,但“堅定”地說自己有。
沒帶證件也有別的辦法,宋警官馬上對司機進行人臉識別。系統顯示,司機姓伍,他的駕駛證信息一欄空空如也,也就是無證駕駛了。
見瞞不過去了,伍某才吞吞吐吐地解釋。伍某自稱2016年在云浮某駕校報名學車,沒想到科目一考了十幾次,在2019年才考過。
科目一合格后,駕考人應當在三年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伍某的科目三,也終于在一周前剛過了。前前后后,伍某和駕考“磨合”了快5年。
事發當晚10點,伍某和幾個朋友去南屏吃宵夜,朋友們喝了不少,他也意思意思喝了一點啤酒。等吃飽喝足了,都已到凌晨,伍某建議找代駕,但是朋友們都急著趕回家,說等不及。
伍某覺得他喝得比較少,鬼使神差地想順便練練手,就自薦開車載大家回前山。沒想到開到造貝路竟遇到查車。
由于伍某無證駕駛,被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此外,他穿拖鞋開車,還被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
事后,伍某趕緊到大隊處理了違法。他還對說,他費盡波折才即將拿到駕駛證,這次的教訓真是刻骨銘心,他再也不敢有僥幸心理了。